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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时其他应收余额处理?
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其他应收款。如果是股东借款的话,需要追回,用于清偿债务。
对于公司注销清算,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
公司要注销,应收应付款应该怎样做平?
1、应收账款的处理:一是加大清收力度,在清算期追回来;二是对可能形成坏账损失的要取得充分的证据,履行程序处理;三是对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在清算股权时转给股东,抵应退回的实收资本。
2、应付账款:企业注销时资不抵债,应付账款还有余额,但无力支付,注销处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第五条规定,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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