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增值税如何计算,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数豆子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电力行业增值税如何计算?
1、预征、结算应纳税额
(1)发电厂按当期厂供电量, 依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发电环节的增值税,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向发电厂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其计算公式为:
预征税额=厂供电量×定额税率( 每千千瓦时4元)
(2)供电局按当期实际取得的销售额,
依核定的征收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税额,向供电局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其计算公式为:
预征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3)电力公司月未依据其公司的全部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根据发电环节和供电环节预征的增值税税额,计算应补(退)税额,向电力公司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节预征增值税税额
如电力公司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于发电、供电环节预征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 电力企业各种价外费用从1994年9月10起征收增值税规定:
A、对电力企业随电价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一律在供电环节依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且不分摊扣除进项税额。
B、对按照(94)财税字第008号通知规定并入价内统一核算、单独反映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亦在供电环节依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分摊扣除进项税额。
C、供电企业按照国税明电(1993)075号通知规定上报的《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中,均不包括各种价外费用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及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电力企业集团、省电力公司在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统一规定汇总计算全部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和应补(退)税额时,亦不包含上述各种价外费用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及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资料传递
(1)发电厂和供电局在申报纳税的同时,
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和厂供电量或销售额、预征税额归集汇总,填写《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样式附后),报送给电力公司作为计算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依据,同时将该表抄送税务征收机关。
(2) 企业应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电力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统计表》,发电厂和供电局所在地税务征收机关应对该表的填报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填报不实,一律在发电厂和供电局所在地补征税款。查补的税款,不得视作发电厂、供电局的预征税款,从电力公司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3)电力公司应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统一规定,
汇总计算本电力公司的全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于次月底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其他事项
(1)电力公司所属企业生产销售的“热水、热气”产品,由电力公司统一纳税,销售的其他货物和应税劳务,在所属企业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2)电力公司产品增值税的其他征税事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和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独立核算的集资电厂(机组),
实行试生产的电厂及退役机组和非电力公司所属的其他电力企业销售的电力,以及电力公司之间的互供电量,其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仍按增值税的统一规定执行,不适用上述办法。
增值税的主要类型指的是什么?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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