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会计中级职称培训,目前在市面上比较影响力的有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禁止的交易行为
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通过《经济法》知识点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网校一起学习吧!
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 (1)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④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如办公室秘书、打字员等; 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⑥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注意: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凡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2)内幕信息包括: ①应当发布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②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③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④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⑤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⑦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2.操纵市场行为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证券,操纵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抬高或者压低某种证券的价格,从中获取不当利益或是转嫁风险。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诱使他人购买或卖出自己所持有的券种。
3.虚假陈述行为 虚假陈述行为的主体是指依法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人; 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以及不正当披露。 4.欺诈客户行为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客户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为谋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中级会计考试在即,你准备好了吗?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网校提供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学习,为你考试保驾护航!
以上就是关于邢台会计中级职称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