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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印花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考试具体时间为5月9日至13日,5月16日至17日,整理了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印花税法律制度,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一、纳税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
(3)立账簿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二、税目与税率
1、税目: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2、税率
(1)比例税率
(1)定额税率:“权利、许可证照:5元/件。
三、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1、税收优惠: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免税。
(2)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税。
(3)自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征收管理
(1)纳税方法:自行贴花办法;汇贴或汇缴办法;委托代征办法。
(2)纳税环节:书立和领受时or入境时。
(3)纳税地点:一般是就地纳税。但对于在全国性订货会上所签合同,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办理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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