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豆子会计网

cpa补习班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发表于:2021-12-25
试听课程
热门课程

cpa补习班,最好是找一个网校来学习,中华就不错。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效力待定与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签订后尚未生效,需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l)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比如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乙的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为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对于效力待定的行为,权利人追认的,该行为有效;权利人不予追认的,该行为无效。

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该行为是有效的,被撤销之后效力可以追溯到成立之时。

比如:甲乙签订了一份大枣的买卖合同,但是对于大枣规格双方产生的重大误解,任何一方可主张撤销。

以上就是关于cpa补习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

上一篇:成都cpa课程 下一篇:常州注会培训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