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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cpa培训班

分类:注册会计师培训
发表于: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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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cpa培训班,中华注册会计师网课师资很强。

注会《经济法》预习:外商投资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知识点:外商投资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

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或者适用其他法律选择规则: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5)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6)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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