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考试结束后就可以学习第二年的课程了,注会网校课程一般是每什么时候开始的,强烈推荐中华的注会网课。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三章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
(提供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1)预购商品房;
(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应当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债权消灭。
以上就是关于当年考试结束后就可以学习第二年的课程了,注会网校课程一般是每什么时候开始的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注册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数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