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川经信规〔2022〕6号>可知,四川高级经济师评审要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四川成都高级经济师评审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其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条件,每个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低于90学时。过渡期内,暂提供本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度的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学习的专业方向与所申报职称资格名称相同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