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各项相关政策都是考生们所关心的,一级建造师转注的新政策是什么,本文来为大家解答此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级建造师转注新政策是什么法律分析: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取消以往网上加纸质报省级部门然后转送住建部的流程,全程电子化,初始注册必须经过实名认证。
法律依据:《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各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登记的营业范围内总承包。
一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大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二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中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三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普通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各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具体承包工程的范围,由资质审批部门确定。
一级建造师转注和初始注册有什么区别1、注册特点的差异
初始注册特指的是考生在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后,第一次注册在某个单位,所以叫做初始注册。如果后续想要因为劳动合同终止,而在另一个单位注册,就需要办理转注。
2、注册时间的差异
初始注册比转注花费的时间要更长,考生如果进行初始注册时就会发现,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办完。这是由于注册的流程决定的,考生准备好的材料需要层层上报,层层审批,当然也与考生所在的单位有关,如果是省属单位,上报的机构比较少,那么审批就会更快。而转注一般情况下半个月就能做完。
3、转注
持证人需要准备好转注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三方协议以及解聘证明等,然后将这些材料送到新单位,让新单位拿着材料去当地建设厅注册审核,审核之后还需要经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