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实行滚动的管理办法和非滚动的管理办法,其中考全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符合免试条件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成绩的有效期考全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两年滚动管理办法的意思是,一级建造师每年会组织一次考试,总共四个科目,考生只需要在连续的两次考试中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就可以了。
比如第一年过一门科目,第二年剩下的三门科目全部通过才能拿证,如果第二年只通过了两门科目,那么第一年的成绩作废,第二年成绩保留到第三年,第三年只需要再通过剩余的两门科目即可,以此类推。
一级建造师的成绩管理办法是非常人性化的,不同的考生所对应的成绩管理制度不同,建议考生可以根据需要合理的安排相应科目的考核,需要考全科的考生可以每年考2~3个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