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共有10个专业方向,已经获取证书的考生如果需要其他专业的执业资格,可以选择报考增项考试获取。一级建造师考试不限地区,考生可以异地考试,具体要求以所在省份人事考试网通知文件为准。
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类别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建筑工程专业 |
2 | 公路工程专业 |
3 | 铁路工程专业 |
4 | 民航机场工程专业 |
5 |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6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7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8 |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
9 | 矿业工程专业 |
10 | 机电工程专业 |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可以接收外省转考考生,对于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一栏显示“异地考生”,该类考生都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省内地级市之间报名无需办理转考证明,考生档案信息省内互认。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在部分省份要求报考考生需要交纳报考省份的社保,实际情况以报考省份公示内容为准。
一级建造师证书实施注册执业制度,如果考生原证书(主专业证书)已经注册,那么增项考试获得的证书只能注册在同一单位名下,不得更换注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