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放是指公司吸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款。
“同业存放”虽然也是负债类科目,但它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金融机构,分别“本金”、“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同业存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增加存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存款的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交易费用)。
(二)同业存放的其他账务处理,应当比照“吸收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吸收的同业存放款项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