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预收款怎么缴纳增值税,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企业预收款怎么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预收账款需要预缴税款
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按照预征率预缴税款时,实操中需要参照以下几点进行涉税处理。
1、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需要按照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进行预缴。
(1)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发生预收款时,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2)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无需预缴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发生预收款时,应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预缴增值税时,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需同时出示以下资料: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
3、预缴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预收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预收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3%)*3%
(三)建筑企业预收账款预缴的税款可抵减应纳税款
建筑企业按照工程进度结算工程款后,建筑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取得工程结算款,建筑企业应参照以下要点进行涉税处理。
1、以工程结算款扣除预收款后的金额作为基础数据,按照此金额扣除支付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参照以前政策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2、以工程结算款全额作为计税依据,在机构所在地按照适用税率纳税申报。
企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相较于《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预交增值税”为增设科目,此设置基本参照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总括了“营改增”后增加的4种需要预缴税款的情形,量身定做单独设置的科目,财税处理逐步和谐趋同,会计核算一目了然,纳税申报简单快捷,财报列示信息对称,“营改增”会计处理豁然开朗,账务处理简单明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不可惯性思维,对于房地产企业等企业,“预交税款”的期末余额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不能结转入“未交增值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科目。
建筑企业预收款怎么缴纳增值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有银行代扣代缴的,至于应交预税款的计算则是要分计税方法,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计税方法不同其预缴税款也是不同的,更多建筑企业的相关财会内容,敬请关注数豆子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