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员工生育津贴之后发放的分录,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收到员工生育津贴之后发放的分录
每月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2000贷:应付职工薪酬 2000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2000贷:银行存款 2000
收到生育津贴:
借:银行存款 10000贷:其他应付款--XX员工 10000
付员工津贴:
借:其他应付款--XX员工 10000
管理费用-工资 -8000
贷:现金 2000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 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
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公司收到社保打来公司员工生育津贴,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这个钱是要给员工的,但是这个期间的工资单位应该不用负担,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贴相当于是员工的工资,所以单位如果没给该员工上生育保险,那么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单位还是要按正常出勤发。给员工上了生育保险的,社保才给付生育津贴,单位就可以把这部分钱按工资给员工。公司需要做两笔会计分录,首先替员工缴纳应该由其本人缴纳的保险。借:其他应收款--员工个人社保贷:职工福利费--员工个人社保收到员工生育津贴后,扣除公司代缴的部分,其他打给员工本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职工生育津贴报销将津贴款支付给员工时。借:其他应付款--职工生育津贴报销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个人社保银行存款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收到员工生育津贴之后发放的分录上文以案例的形式为大家做了具体的分析,相信大家现在都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如果关于员工生育津贴问题还有任何的疑问,都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金牌名师经验老到为您助力保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