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境外投资变更、注销登记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包括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发生境内居民个人股东、名称、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变更;发生境内居民个人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要事项变更。境内居民个人从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获得资本变动收入,在特殊目的公司登记地银行办理外汇变更登记后,方可到银行办理后续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资金入账等手续。银行完成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后,会在新《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上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留存一份备查,另一份返还登记申请人,同时收回原《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1.书面申请与新《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
2.原《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3.其他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指,因转股、破产、解散、清算、经营期满、身份变更等原因造成境内居民个人不再持有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权益,或者不再属于需要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
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1.书面申请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
2.原《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