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出差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应取得何种票据,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境外出差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应取得何种票据
票据是依据法律按照规定形式制成的并显示有支付金钱义务的凭证,广义上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从境外取得的消费签购单,可以作为与纳税有关的凭证,但税务机关对该凭证有疑义的,企业有义务进一步举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文件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境外发生的差旅费和会议费发票能否作为费用报销凭证入账?
国外的差旅费和会议费发票可以作为费用报销凭证入帐的,同时在入帐时要注意以下涉税事项:
1、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3、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境外出差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应取得何种票据?不管是什么样的票据,必要的要求就是一定要信息全面,合法合规。大家了解了吗?如还有不懂的地方,请再次与数豆子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