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可以进项抵扣吗,经常有小伙伴遇到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赔偿金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可以进项抵扣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收到的各种赔偿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此,赔偿金开具专用发票进项税能抵扣。
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怎么处理?
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
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根据上文介绍的内容我们大家可以了解到赔偿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赔偿金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可以进项抵扣吗?”就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数豆子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