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预支和报销差旅费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若某员工向公司申请,提前预支给他差旅费600元。而实际报销差旅费时,只用了500元。像这样的情况,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进行的账务处理如下:
预支600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员工 600元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600元
报销差旅费500元时,若以现金方式归还剩余款项:
借:库存现金100元
管理费用——差旅费 5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600元
报销差旅费500元时,若未归还剩余款项: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500
贷:其他应收款——某人 500
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什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已全文废止。
因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内容,在税务机关进行差旅费合理性判断时,有可能会将其列入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