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一建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是指报考人员有义务如实填报报考条件所规定的本人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
一建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1. 报考人员承诺已知晓规定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与报考条件保持相符,在报考的时候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主动承担虚假承诺应担负的责任。
2. 报考人员不用携带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3. 资格审核部门需要对报考人个人填写的信息展开全面检验并核对,然后办理与报考有关的事项;
4. 需要加强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需及时进行处理。
一建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1.没有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里面或者报名没有出现虚假承诺记录;
2.申请人不良信用记录比较严重而且已修复的;
3.符合以上条件,在报名的过程中自愿签订诚信承诺书。
4.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要及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一建告知承诺制。不适用一建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